醫療融資再次鬧得熱鬨。報載政府發放的消息,說現今的醫療保險「有供冇賠」,對消費者不公平云云。政府正與保險公司討價,堅持已有病的長期患者都應該受保,更有建議政府索性自己成立一間保險公司,抗衡私營企業。
保險當中, 除了終身人壽外,沒有保險是”有供必賠的” 。有供不一定賠,是正常。保險是一紙合約,合約是要講條款的,要把條款寫到”必賠”的話,那就是”福利”多過是保險了。 那時就甚麼人,包括長期病患者,都可以投保,而且”必定”有得賠。其實這個安排才是最不公平地的。 何解?
保險是一個集成的觀念,也就是一種由風險相若的人士成立的一個共同基金,成員一旦發生事故,符合某種情況下,就可以從中取出一筆資金,去解決燃眉之急。所謂賠償金,其實就是其他健康的成員的資金。倘若有人明知自己有病,風險明顯比人高的,硬要加入共同基金當中,就會令索償異常的增加,最終令基金無法應付,各成員唯有多加供款,好讓基金繼續營運。倘若你是健康的,經常運動又注意飲食,你一定會選擇離開這個成本越來越高,對你越來越不公平的共同基金。 相反,有病的,不注意健康的,就會選擇加入,最後留在這個POOL當中的, 都是很大機會要索償的”老弱殘兵” 。這就是所謂逆選擇 (anti-selection)了!
若果政府真的自己成立這樣的一個計劃,並讓市民自由參加的話,計劃最後必定成為傷病人士的集中地,健康的人當然不去參加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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