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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owing posts from April, 2017

對醫療保險的誤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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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日報近來對醫療保險似情有獨鍾,每每收到少少看似負面的消息或投訢,便帶著有色眼鏡把問題無限放大,甚至連基本的資料搜集也沒有做好,糟蹋了自己的專業。 那是四月三日的一篇報導。有永明醫療保客戶收到索償支票及保險公司的書函,誤以為保險公司要收改條款,只要支票一旦兌現,便被視作認同條款的更改,遂向記者投訴。記者不明就𥚃便「如實報導」,連封英文信件也刊登出來了,予人証據確鑿之感。但信中所說的根本是另一個意思,教人懷疑他們有否仔細看過信件。記者又找來律師,指保險公司改條款應先取得客戶的授權云云。是這樣的嗎?這位律師又真的看過保單條款? 先來看看那封信。客戶2016年8月入住聖德肋撒醫院做胃鏡檢查手術,住了一晚,向永明保險索償。永明信件指出,早於2015年12月已寄出保單條款更改通知,指腸鏡、胃鏡等檢查已被劃分為門診手術,不能獲得住院類別的賠償。但永明是次給予客戶一個特別恩惠(ex-gratia),全數賠償是次住院及手術費用共二萬三千多元,並強調這是個特別安排,其他人或客戶自己將來都不能以此作為參考案例。兌現支票就視作接受這是個特別安排的offer而已。哪有說兌現支票就代表認同保單修改? 再說律師的意見。保險公司修改醫療保單條款,須得到客戶的授權嗎?答案是否。不要大驚小怪。一般人理解,合約就是兩方坐下來磋商,然後擬定出來的,要更改內容,當然要彼此同意。但有一種合約叫附合合同(Contract of Adhesion,又名定式契約等),就是由單方面(商業機構)擬定,另一方(消費者)只可以接受或不接受(Take it or leave it),要修訂,只需通知、公告或明示,無需任何「授權」,諸如銀行按揭、租約、保險單等都屬這類。大家可以看看醫療保單的條款,當中就有「我們(保險公司)保留訂定續約條款及條件的權利」的條款。一般來說,保險公司若要修改條款,會預先於週年日三個月前以書函通知客戶,客戶當然有權不續約,但就無權提出異議,更沒有要預先授權這回事。會不公平嗎?可以這樣說,因為強弱的確懸殊,但文明社會自有監管機構及法例約束,法庭一般會以傾向弱勢那方來解釋,並會因應合理期望來保障消費者利益。再者,保險公司會以資金池管理人的角度,去決定保單條款是否有修改的必要。觀乎門診手術與住院手術收費相差近四倍,而這類索償比例甚高,要舒緩醫療保費的加價壓力,作出如此修改也

布達和佩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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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天的行程轉眼便過。布達佩斯是個美麗的城市,不論從哪個角度看。小巴黎,名不虛傳。她是匈牙利的首都,一個陌生的國度。小時候讀西漢歷史,常聽到我國受匈奴侵襲,當年漢元帝把宮女王昭君和親匈奴單于, 以促進和平, 遂有昭君出塞的故事。匈奴族後來分裂,部分走到東歐去建國,聞說就是今天的匈牙利。這個國家,我就是認識這麽多。去年公司宣布今年的海外會議將在布達佩斯舉行,有同事說一定要去,我就是記著這句話 - 「一定要去」。就這樣,我來了。 多瑙河之夜 2016的第一場雪, 在布達佩斯. 布達和佩斯本是兩個獨立的城市,中間隔著一條不一定是藍色的多瑙河,後人建了幾條大橋把兩城相連,改了個新名字,沒有什麼花巧,只是把兩城的名字拼起來而已,但配合得天衣無縫,猶如一對情侶的結合,為這個城市添了點浪漫。 歐洲是個會珍惜歷史的地方,他們的城市建築不會只望實用,更不會只向高空發展。布達佩斯沒有任何摩天大樓,多瑙河兩岸的古舊建築,像藝術品般點綴著這個城市,置身其中,你會感到她有純良的品性,高貴的氣質。 在抵達當日, 我披著雪衣, 在零下幾度的晚上, 信步布達佩斯街頭。 在廣埸中央圍攏著十多個熟食攤檔,是我們所說的大排檔吧,但人家的大排檔,就是這麽潔淨,還閃亮著漂亮的燈飾。附近的攤販也是賣藝術品的多,遊夜市可以是如斯悠閒,想起亞洲區眾多夜市的擠擁,你會更欣賞這裡的優雅。 這裡的大排檔 來一杯熱葡萄酒, 在漁夫堡. 有說要看一個城市的文明,只要到兩個地方走走便知一二, 一個是公廁,一個是街市。這裡的中央街市是個典範。沒有半點鯹嗅味,很潔淨。在我城的街市,你不會因為見到一隻老鼠而嘖嘖稱奇,但在布達佩斯的中央街市,你不會相信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。 一個城市管理得宜,反映出當地人的生活品味。一間屋,一個辦公室也如是。

關於醫療保事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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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傳來好幾則報導,説某保險公司的信件惹來醫生們的大反擊。我看到的來去都是那一兩位醫生在吵駡,代表性有點成疑。那位醫生說要cut單,他當然有這個自由,希望他cut了後沒有後悔便好,因為市場上,其他保險公司的條款及處理都是這樣。倘若健康已有異,其他公司更可能不接受其投保。作為一位負責任的專業人士,相信不會隨便叫人這樣做。  我在ChLP的專業操守課程上擔任導師多年,課程常提到從業員要尊重其他專業,並與他們衷誠合作,當中當然包括醫生。但觀乎這兩位醫生的態度,似乎在他們心目中只有自己才是專業。有位公立醫院醫生在我面前大駡那些私院醫生見錢開眼,知道病人有保險就收到盡。我當然不會認為所有私院掛單的醫生都是這樣,但害群之馬又的確有。  手術費多少,本來是醫生跟病人的事,你情我願,別人當然不可說三道四。但當負責找數的,是你我都有份時,就另作別論了。保險是集成概念而成(pooling concept),賠償金其實是所有客戶的錢,保險公司只是看守及管理這個資金池的人。賠償越多,保費加幅壓力便越大。保險公司當然有責任去正視醫生濫收費用及客戶濫用保險索償的事。 傳媒多次引述的醫生所指,保險公司突然單方面收窄賠償條款,對客戶有欠公允。我懷疑這位醫生根本沒有看過條款,不然就不會說出這樣無中生有的話。醫療保險合約早已有medically necessary,慣常及合理收費等要求,保險公司的信件,根本沒有修改任何條款。那醫生所引的例子,説那病人已摸到有腫瘤,須做掃瞄及抽血,宜在醫院進行。保險公司需要的,只是醫生的詳細解釋而已,既是有必要的理由,保險公司當會接受。那醫生又說,保險公司這樣做,跟本無助遏止醫療通障。沒錯,未來醫療費用的増幅,保險公司未必能直接做些什麼,但要減低保費增幅的壓力,這個卻是對症下藥的措施。  那位醫生又説,門診手術有一定風險,彷彿日間手術中心根本就不應存在,忘記了外國早已盛行,而且開這些中心的都是專業的醫務人員,難道他們沒有做過專業的評估?我有客戶剛於上個月在日間手術中心進行腸鏡檢查,他讚不絕口,説方便快捷,而且索償手續也可省卻。  記者發現保險公司內部有張醫生黑名單,便大驚小怪。醫生中既有害群之馬,保險公司當然要提點各位從業員。幾年前,我曾意外扭傷肩胛,向骨科醫生求診。他替我治療期間,我説膝蓋落樓梯有點痛,他連忙說我打幾針葡萄糖胺,説他可幫我claim到

醫生收費純是市場的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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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公司一封信,鬧到立法會去。陳健波議員替業界說話,指部分醫生有濫收費之嫌,才有保險公司信件。陳沛然議員(醫學界)反駁指收費水平乃市場決定,又質疑是否醫療所需由保險公司決定, 有欠妥當。 自由市場,價格由市埸決定,聽落似是理所當然,但醫生收費都純看市場嗎? 在LUTC的專業操守課程中,強調專業獲得一般社會大眾認受,人們對專業自有所期望,當中包括照顧社會大眾的利益。專業人士運用知識時,"應拚棄極度自私的商業覩念"。也就是說,一門專業,不能視作商品,純看市場。他們所提供的知識、服務,以至收費都應考慮埋社會責任。倘若有害群之馬,見病人有保險而收取比平常高昂多倍的費用,保險公司應指出來,以正視聽。 至於醫療所需,近年實在有太多人借保險去做身體檢查,明明是檢查,醫生都替病人找個治療的理由。這個現象,相信陳沛然議員都應略有所聞。病人用什麼治療方法,當然由醫生決定。但保險賠償與否,應是由保險公司決定吧,因為賠出來的錢,是客戶大家的,保險公司有把關的責任。保險也是一門專業,有它的運作準則。保險公司也聘有醫生,而且經驗豐富,他們也運用其專業知識去決定醫生所解釋的醫療所需是否恰當。當然兩邊的專業人士可能有不一樣的意見,那就如政府官員所倡議,請第三方做一個判斷好了。這個機制亦已存在,過往也解決了不少個案呢。 陳沛然議員說保險公司企圖干預醫生的專業,言重了吧! 同樣道理,我可以說, 那幾位醫生是不是在干預著保險公司的運作呢?